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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烟花爆竹非法生产、经营行为 有奖举报的公告
为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,严厉打击非法生产、经营等违法行为,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,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烟花爆竹非法生产、经营行为有奖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举报方法
本公告所称举报,是指举报人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所发现的非法生产、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线索的行为。
二、奖励标准
1、经举报查处非法生产、经营烟花爆竹,予以行政处罚的,视情奖励第一举报人500-1000元。
2、经举报破获重大案件的,视情奖励第一举报人1000-5000元。
三、举报方式
1、电话举报:东海县应急管理局0518-87215504(24小时)。
2、信件举报:举报材料邮寄至东海县牛山街道府苑路22号东海县应急管理局,邮编:222300。
3、邮箱举报:dhxyjglj@163.com。
四、有关事项说明
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花爆竹非法生产、经营行为线索,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、电话号码,匿名举报的不在奖励范围,多人举报同一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,只奖励第一举报人。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、借机敲诈勒索他人、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,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;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应急管理部门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。本公告由东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6年3月15日止。
东海县应急管理局
2026年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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